为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1月6日,富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天明同志为中共富锦市委七届五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参会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市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于天明副院长从行政诉讼概念及特点、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当前行政执法中常见的问题、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对不断推进法治富锦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对行政诉讼的学习,使参会各级干部受益匪浅。
市委书记赵励军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维护公民和其他合法组织的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专门制定的一部法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导干部要把握好法律法规中调整的新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做好风险防控。加强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履行职责。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的内容和意义,通过法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