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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法院:执行攻坚再行动 重拳出击显法威

发布时间:2018-04-27 13:5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4月24日,富锦法院执行局在院“110”警务中心干警的配合下,再次集中统一行动,一场旨在“最大限度兑现生效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攻坚行动就此拉开序幕。

    晓之以理 案款一次到位

    曹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曹某某于2018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4月24日,根据申请人曹某某提供被执行人郭某某的详细地址,执行干警于当日突击行动,将被执行人郭某某带回法院。本着化解矛盾、定争止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理念,执行干警反复多次对其说服教育,讲明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当日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拘留“老赖” 彰显强执威慑

    王某申请执行朴某、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以来,本院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房产查询等查询措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在查询财产无果的情况下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予理睬,同时多次去被执行人孟某单位寻找未果。24日,在孟某单位终于发现其行踪,成功将其控制,并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闪电出击  确保兑现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刘某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利息103450.00元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7日立案执行,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将被其列入失信人名单。执行干警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被执行人一直推说在外地没回来,逃避法院执行。24日早8:00终于锁定被执行人李某在富锦市龙江银行附近活动,执行干警火速行动,将被执行人及时控制并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给付义务60000.00元人民币,并保证在2018年5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

    富锦法院执行局在4月24日当日集中行动中,共出动警车4辆,警力8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标的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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