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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法院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1-11-08 08:38:54


2011114,富锦市人民法院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副院长黄忠梁同志宣读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院长李旭青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李旭青院长强调全院干警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该院工作实际,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去。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筹兼顾。要把本次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举措;三是年底工作任务重,尤其是业务部门工作压力大,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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