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他人外逃七年终落网
作者:刘雪峰、郑玉祥 发布时间:2011-11-02 09:20:57
被告人吴某于2003年10月在富锦市一家酒吧将被害人刘某打成重伤,犯罪后吴某外逃大连打工。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吴某上网通缉。2010年11月被告人吴某在大连至哈尔滨火车上饮茶验身份证被抓获。富锦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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