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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拿朋友手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1-25 14:12:13


    王某和丁某是好朋友,二人在王某姐姐家休息时,王某趁丁某熟睡之机将其1部苹果牌手机(价值人民币2450元)偷走。后王某因丁某怀疑是其所为,随即将该移动电话摔坏后将该移动电话主板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富锦市人民法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四千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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