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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他人索债 被判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5-10-15 10:20:34


    富锦市的吴某和刘某没想到,由于不懂法,自己的钱没有要来,还被判了非法拘禁罪。王某欠吴某三万元,后由于王某经营不善,生意亏本,还欠了很多外债,三万块钱迟迟没有还给吴某。吴某追讨多次未果。吴某与刘某找到王某,再次向其索要三万元钱。由于王某拿不出钱来,二人把王某强行拽到车上殴打,吴某还持刀威胁王某。事后,二人将王某拉到刘某居住地,至次日8时许。最后,王某给吴某打了一张三万元的欠条才被放走。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富锦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和刘某以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吴某和刘某犯非法拘禁罪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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