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专题报道 信访平台 法治中国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老丈人帮女婿收购赃物,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12 09:11:46


    2014年11月的一天,富锦市上街基镇75岁老人刘某,明知本村村民林某某所卖的2台电焊机和1根电缆线是盗窃所得的赃物,仍然介绍给其女婿任某,任某在刘某告之林某某所卖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仍然以8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案发后,赃物已被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富锦市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刘某、任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林某某盗窃行为被富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后,刘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即对不起自己的女婿,更对不起法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