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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法雷霆行动2022 | 执行,一直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2-11-23 10:21:55



    11月9日凌晨,富锦法院警灯闪烁,伴着微亮的天色,执行干警们整装待发,利用凌晨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时机,前往被执行人孙某英住处,凌晨执行行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案情回顾

    申请人朱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孙某英、孙某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孙某英、孙某波应给付申请人朱某借款本金57 582.5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英、孙某波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孙某英、孙某波名下财产情况,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进一步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孙某英在建三江有一家农机商店。由于疫情原因,执行干警无法立刻赶赴当地执行,待疫情封控结束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朱某取得联系,并于11月9日上午8时抵达建三江将被执行人孙某英拘传回富锦法院。

    起初孙某英情绪起伏较大,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讲解、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情绪逐渐缓和,表示自己并非逃避履行义务,是生活确实存在难处,询问是否可以宽限几日去凑钱还款。执行干警考虑到其客观现实及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孙某英当场偿还欠款10 000元,约定剩余部分分期给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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