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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庭审 法治深入民心

  发布时间:2014-05-16 10:51:43


 

近期,富锦市法院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企业、律师、当事人等代表参加515日刑事公开开庭审理的张某交通肇事一案。庭审查明,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案发后,张某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谅解,但张某不具有驾驶资格,却驾驶非营运车辆进行营运,且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9mg100ml,属醉酒驾驶,不适宜宣告缓刑。合议庭当庭宣判,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判后,代表们纷纷表示,参加庭审很受教育,现在是法治社会,作为公民应遵纪守法,并希望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使百姓真正知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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