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富锦法院打响异地执行“狙击战”,三名执行干警在遵守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驱车500公里前往哈尔滨市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案件一
申请人张某祺、张某怡、高某某申请执行姚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姚某某名下有两套房产位于哈尔滨市,且其在当地有稳定工作。于是执行干警抵达哈尔滨后便立即开展执行工作,对姚某某名下房产及公积金进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在得知后于当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提出还款,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的权利得以兑现。
案件二
申请人于某滨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焦某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异地办案,没有调解室,在公众场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有抵触情绪,于是执行干警拨通了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在说明情况和来意后,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天下法院是一家,一定要积极配合兄弟单位工作”,而后及时提供了调解室配备了系列设施,保障执行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经过5个小时的艰难调解,被执行人焦某先现场交付现金9 500元并制定还款计划,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三
申请人哈尔滨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富锦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水利部富锦某试验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在哈尔滨,组织调解受限,案件一直未取得良好进展。这次,执行干警来到哈尔滨特地找到申请人公司法人,得知该公司法人当日有重要工作安排,为了尽可能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顶着炎炎烈日,在警车内与其沟通半个小时,了解其诉求,最终促成和解。
案件四
就在紧锣密鼓的工作过程中,执行干警突然接到另一案件申请人的电话,提供了被申请人在宾县有一处房产的财产线索,打破了原本的工作计划。但是执行干警一致表示,既然知道了财产线索,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三名执行干警为了不耽误后续的工作计划,只能牺牲吃饭休息的时间,在已连续工作6个小时的情况下驱车前往宾县,终于赶在宾县不动产中心下班前抵达,顺利将该房产查封,执行干警终于放下了紧绷的心。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通过执行工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富锦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一直坚守的初心和使命。下一步富锦法院将继续凝聚执行合力、攻坚克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