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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每日一问】给他人做担保,需要了解哪些(二)

发布时间:2022-07-15 11:02:07


    问:给他人作担保,需要了解哪些?

    答:关于保证期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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