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雷霆2022”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富锦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办好为民实事,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富锦市人民法院两起执行案件分别取得阶段性进展。
案情回顾
申请人闫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曾分33次向申请人闫某借款且一直未予偿还,申请人闫某无奈将被执行人张某诉至法院。依照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申请人闫某借款59 900元,因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闫某于2022年4月12日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案件执行
申请人闫某已近70高龄,家中老伴又卧病在床需要其照顾,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案件受理后,富锦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运用各种查控手段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然而没有任何收获,此时被执行人张某手机已处于失联状态。后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终于掌握了被执行人张某的活动规律。
6月15日清晨4:30分5名执行干警从单位出发,于4点45分到达被执行人张某居所附近,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蹲守,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核对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
返回途中,执行法官又接到另一起案件申请人马某打来的电话,称其发现该案被执行人冯某夫妻此时正在家中,向法院申请拘传。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冯某住处,将二被执行人一同带回法院。
该案件经过执行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冯某夫妻当场给付欠款40 000元,并与申请人马某达成余款的还款协议,考虑到被执行人冯某夫妻有还款行为,且得到申请执行人谅解,法院最终未对其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被执行人张某既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也没有积极筹措还款,执行干警将其工资款依法予以冻结偿还申请人闫某欠款,并对其处以十五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