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头林人民法庭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张某某等人诉被告周某某要求返还借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耀才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原告等人与被告系同乡好友,2015年6月被告向原告等人借款50 000元并出具借条,后经原告等人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偿还借款。
张耀才在和当事人电话沟通后发现,原告等人因被告不讲诚信再三推托还款而非常生气,被告也因原告等人将他诉到法院而情绪异常激动,双方僵持不下。考虑到调解结案能够有效解决矛盾,使双方当事人感情得到修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张耀才走进田间地头,亲自与几名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周某某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引导他换位思考,体谅原告等人赚钱的艰辛与不易。
经过张耀才及其助理的不懈努力,在开庭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周某某同意共支付原告张某某等人50 000元,其中30 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的20 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件成功以调解方式结案,原告张某某等人也吃下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