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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法院成功调处一批重大群体性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0 09:28:16


 

近日,在富锦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全体法官的共同努下,一批涉及面广、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群体性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4天内被成功调处,并履行完毕。

    被告李凤英系富锦市大榆树镇农民,在该村种植水稻、地瓜、玉米等农作物200余饷,于2013年雇佣同村农玉君、周长城等96人为其出劳务,双方约定待秋收后支付劳务费用。到期后,李凤英以各种理由拖欠劳务费用,故96户农民来富锦法院中心法庭起诉要求其支付劳务费用。在该院受理案件期间,发生了农民因气愤而轰抢其收割的水稻事件,致使双方矛盾迅速激化。为严防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案件主审人,主管领导、院长迅速研究制定了化解方案,并依83名原告的申请扣押了被告所有的70吨水稻,同时中心法庭举全庭法官之力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最终促使双该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使调解协议能够得到尽快履行,96户农民早日拿到执行款,从而防止衍生出其他矛盾纠纷,法官们又积极为被告联系水稻买家,通过多方面努力,最终使被告的70吨水稻以合理的价格被收购,执行款也被及时发放到了96户农民手中。至此,这批重大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仅用了4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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