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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富锦法院:诉前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1-07-26 09:27:08



    为促使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增量,富锦法院积极推动“诉前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满足群众多元解纷、便捷解纷需求。近日,富锦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6年7月8日,被申请人祖某向申请人郭某借款人民币20 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约定月利率为2%,未约定偿还时间,申请人郭某多次向被申请人祖某催要欠款,祖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给付。郭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来到富锦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收到诉讼材料后,引导其进入诉前调解平台,调解员及时联系被申请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为了真正化解矛盾,调解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情、理、法有机结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使双方打开心结,真诚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被申请人祖某需偿还申请人郭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8 000元 (以20 000为基数,从2016年7月8日起按月利率1.28%计算至2022年6月8日止,利息为18 176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176元),被申请人祖某于调解当日给付申请人郭某3 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10 000 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25 000元 。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自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富锦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诉前调解模式,破解老百姓诉讼、解纷难题,从司法便民入手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将一大批案件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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