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申请人尚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二龙山镇康庄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一案,顺利将9.3亩土地经营权执行给申请人尚某。
富锦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该生效仲裁书只确定了地数,没有明确确定具体地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待申请人通过诉讼途径确定具体地块后重新申请执行。然而春耕在即,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节约诉讼资源,富锦法院决定受理该申请。案件承办人李联春高度重视,采取分阶段多措施执行。一阶段先后多次到康庄村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并与村书记、村主任多次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劝导被申请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二阶段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该案件的执行地块;三阶段联系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土地丈量工作,进行土地交付。
4月29日早8时,该案件承办人李联春带领富锦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康庄村,与尚某、该村书记和村主任一同到达应分地块进行土地丈量,最终将9.3亩土地经营权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