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富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处置工作,5月7日,富锦法院组织召开信用社涉诉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处置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君,执行局负责人杨如钢,富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长闫磊以及涉诉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闫磊对法院在立、审、执工作的全面支持表示感谢,对下阶段重点、难点贷款案件的处置工作交换了看法,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形成清收合力。
董君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下阶段信用社涉诉资产清收重点、难点案件执行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目标要求。他强调,清收不良贷款是富锦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富锦法院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清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取得进展。
董君针对涉诉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制定清单。明确清收对象,落实清收金额,确定清收责任,制定清收措施,确保把任务压力传导至每名拖欠贷款责任人;二要全力攻坚、逐一清收。加快重点案件执行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涉诉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处置工作小组的作用,专案专办;三要及时沟通、形成合力。法院、信用社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坚决确保涉诉不良贷款依法清收目标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