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法院“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作者:崔晓红 发布时间:2013-02-21 10:19:26
2013年富锦法院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当事人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的重点,一是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彻到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执法办案和司法宣传,发挥司法引领和示范教育作用。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大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全面提高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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