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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

  发布时间:2013-02-21 10:10:18


 

三年来,富锦法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层面的工作制度,科学管理,强化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十年无违法违纪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高,连续五年在佳木斯市法院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取得了综合打分排名第一;2010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富锦法院被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我们的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抓管人、管事

要带出一支合格的法官队伍,领导和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着关键作用。为此,我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领导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民主决策、领导班子表率作用的规章制度。一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富锦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富锦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副院长既主管业务,又负责带好队伍,特别是通过三年来开展的落实“五个严禁”“全省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活动,在今年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 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中,为突出教育主题,强化学习效果,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全面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查摆,积极整改,确保了工作实效。二是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避免领导决策的失误和领导在用人等方面的不正之风,我们进一步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三年来我院完成了三个法庭工程招投标建设、2013年富锦法院办公大楼工程招投标建设、大批办案车辆淘汰更新、28名后备干部筛选确认、12名干警提拔职级、9多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干警岗位调整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事项,由于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因此全院上下都認可,也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制度,对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做刻苦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公正执法的模范、司法为民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发挥表率作用,促进了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强化审判管理制度建设  抓案件质效

为了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审判的社会效果,我们从落实审判管理制度入手,先后建立了《立案审查把关制度》《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听审制度》《裁判文书审核把关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跟踪指导制度》,《案件检查检查评查制度》《办案质量考评制度》《审限、执行期限跟踪管理制度》,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廉政,对审判工作各环节抓住不放,千方百计提高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我们严格执行《立案审查把关制度》,强化立案审查,把住案件入口。要求法庭受理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庭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报立案庭会同民一庭、民二庭审查后再立案。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制定了内部指导意见,变过去各法庭都受理土地案件为统一由院立案庭审查受案,变一般程序性审查为全面审查,变由立案庭单独审查为召开联席会议会审,使进入诉讼程序的土地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0%。如我们再落实《审限、执行期限管理制度》要求各业务庭、执行局严格审限和执行期限管理,立案庭定期向主管院长报告审限届满和执行期限届满案件,由主管院长督促监督,加快审理和执行进度。再如,我们落实《重大疑难案件跟踪指导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指导,院、庭长靠前指挥,积极作好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帮助案件承办人理清审理思路。2012年院、庭长组织召开审判指导会议60多次,保证了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院长和审委会委员听审的方式进行审判指导,要求副院长每月至少庭审指导一次。确保了重大疑难案件的公正审判。又如我们《办案质量考评制度》,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定期开展重审改判案件评查活动,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开展办案指标考核评比工作。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和审判员个人的主要办案指标,激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2012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3715件,审结3707件,综合结案率为99.8%;受理执行案件768件,执结764件,执结率为99.5%,执结标的额3792.81万元。三年来无刑事、民事更审改判案件,未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无一名干部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三、强化“一案三责”责任预防追究制度,抓管理监督

为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适合我院的“一案三责”责任追究制度。并下发到每名干警,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地学习 “一案三责” 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承担预防司法腐败责任、预防办案差错和瑕疵责任、预防引发涉诉上访责任,即:防腐、防错、防访、三种责任。三年来富锦法院每名有审判权的案件承办人都在案件受理后填写《预防司法腐败责任承诺书》、《预防办案件差错和瑕疵责任承诺书》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评查办公室备案,如果各战线出现司法腐败、办案差错和瑕疵问题和办案引发涉诉上访问题其主管领导和庭长、局长和主办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案件评查办公室每年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归纳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案三责 ”实施后,我院经过问卷调查和每年二次的当事人座谈会反馈,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满意率大大提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实践使我们深深地感到:作为司法机关应该把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作为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根本途径,只有减少制度的漏洞,增强制度的实效,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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